技术Niels van Veen, Founder und CEO von DPP HeroNiels van Veen2026年5月14日9 min

电池护照数据访问权限:哪些数据将公开?

电池护照三级数据访问:公开数据、监管数据与受限数据的划分规则。

电池护照数据访问权限:哪些数据将公开?

2026年8月21日更新:该法案的法定期限为2026年8月18日。该期限已经届满,委员会并未通过此法案。按委员会自身的时间规划,通过时间定在2026年第四季度。因此目前请直接依照法规原文来设定您的访问层级。

“竞争对手能看到我的电芯化学配方吗?”——这是电池制造商首次了解电池护照时最常提出的问题。答案是:不能,至少不是所有数据。

欧盟电池法规(EU)2023/1542并没有将所有电池数据公开。第77条和第78条以及附录XIII定义了一个具有三个明确层级的差异化访问模型。每个层级规定了谁可以访问哪些数据——从终端消费者到市场监管机构,再到回收商和维修服务商。

本文将详细解析电池护照的三级访问模型,说明哪些具体数据字段属于哪个类别,并阐明商业机密如何得到保护。

三级访问模型概述

欧盟电池法规在第77条第2款中为电池护照规定了三个访问层级。每个层级都有明确的受众和指定的数据集:

层级 访问权限 法律依据 数据范围
第一级——公开 任何人(扫描QR码) 附录XIII第1点 基本规格、碳足迹、回收含量、欧盟符合性声明
第二级——监管机构 市场监管机构、指定机构、欧盟委员会 第77条第2款(b)项、附录XIII第2点和第3点 检测报告、详细成分、拆解信息、安全措施
第三级——受限 回收商、维修商、梯次利用运营商 第77条第2款(c)项、附录XIII第2点和第4点 详细成分、拆解信息、健康状态、使用数据

该模型确保透明度与商业机密保护不相矛盾。只有与购买决策和可持续性评估相关的数据才会公开,敏感数据仍受访问控制保护。

第一级:公开数据

第一级涵盖欧盟电池法规附录XIII第1点定义的数据。任何扫描电池QR码或访问电池护照URL的人都可以获取这些信息。可以将此层级理解为电池的“营养标签”——为消费者、经销商和公众提供基本透明度。

以下数据类别属于第一级:

  • 制造商信息:制造商的名称、商号和注册地址
  • 电池识别:电池类型、型号名称、批号或序列号
  • 化学体系:正极和负极化学体系(如NMC 811、LFP)、电解液类型
  • 基本技术数据:额定容量(Ah)、额定电压(V)、重量(kg)
  • 碳足迹:生命周期内每kWh的碳排放量,见附录 XIII 第 1 项。欧盟委员会 2026 年 7 月 28 日的非约束性指南把 CO₂ 申报与 CO₂ 标签列为 2027 年 2 月之前无需填写、也不予显示的字段;由于授权法案尚未出台,目前也还没有性能等级
  • 回收含量:回收钴、锂、镍和铅的百分比
  • 标识:依据第13条的符号、标签和图标
  • 收集与回收:分类收集信息、回收标志
  • 尽职调查:供应链尽职调查措施摘要
第一级回答的问题是:这块电池是什么,它的可持续性如何,它来自哪里?这是基本透明度——不涉及商业机密。

重要说明:第一级的化学体系声明描述的是类别(如“锂离子,NMC”),而非精确的化学计量组成。“NMC 811”与活性材料的精确重量百分比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而这种详细程度恰恰属于第三级。

第二级:仅限监管机构

附录XIII第3点列出了仅市场监管机构、指定机构和欧盟委员会可访问的数据。根据第77条第2款(b)项,这些机构还可获取附录XIII第2点的信息。此层级服务于监管审查——而非市场透明度。

第二级数据包括:

  • 检测报告:证明符合本法规以及在其基础上通过的授权法案和实施法案的检测报告结果(附录XIII第3点)
  • 详细成分:正极、负极和电解液中的材料(附录XIII第2点a项)
  • 备件与拆解:各部件的零件编号、备件采购来源以及拆解信息(附录XIII第2点b项和c项)
  • 安全措施:附录XIII第2点d项所列的信息

第3点中的检测报告对终端消费者、经销商和回收商均不可见。这些数据仅用于市场监管活动中,供监管机构验证电池是否满足法规要求。第2点中的信息同时也对具有合法利益的人开放,也就是第三级群体。

不属于这一层级的是第18条所述的欧盟符合性声明:附录XIII第1点r项将其归入公开层级。附录XIII中根本没有针对第6至10条的单独技术文件;按照附录VIII,它属于合规评估程序,保留在经济运营者手中。

第二级是监管审核层。竞争对手、客户和商业伙伴都无法通过电池护照访问这些数据。

第三级:受限访问

附录XIII第2点和第4点规定了具有“合法利益”(legitimate interest)的个人和组织的访问权限。这主要包括回收企业、维修服务商、再制造企业和梯次利用运营商。

谁确切地符合“具有合法利益的人”的定义,将由欧盟委员会实施法案确定,该法案须于2026年8月18日前颁布(第77条第9款)。法规在第77条第2款中已列出了基本类别。

第三级数据包括:

  • 详细材料成分:正极、负极和电解液的精确规格——超越第一级的类别声明
  • 拆解信息:电池安全拆解的逐步说明
  • 安全协议:处理、运输和存储的具体安全说明
  • 健康状态(SoH):基于BMS动态电池数据的当前健康状态
  • 使用历史:充放电循环次数、使用寿命内的容量变化
  • 维护记录:已记录的维护、维修和软件更新

访问第三级数据需要证明合法利益。回收企业必须证明其确实从事电池回收业务。私人消费者无法获得第三级访问权限——即使是自己的电池也不行。

对于梯次利用应用而言,第三级数据尤为关键:没有SoH数据和循环历史,就无法可靠评估二手动力电池的残余价值。

电池护照不包含哪些数据?

了解电池护照包含哪些数据固然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了解哪些数据明确不在其中

  • 制造工艺:电池的制造方式——工艺参数、涂布速度、干燥曲线
  • 精确配方:电解液添加剂、粘合剂或涂层的精确配方
  • 定价与成本:采购价格、利润率、制造成本
  • 供应商合同:合同条款、采购安排、数量协议
  • 内部质量数据:废品率、过程能力指数、内部测试报告

电池护照记录的是电池是什么以及它具有什么特性——而不是如何制造的。欧盟电池法规意义上的商业机密仍然是商业机密。

知识产权保护

三级访问模型经过精心设计以保护知识产权。多种机制共同发挥作用:

  • 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每个访问层级与经过验证的角色绑定。未经授权验证,无法访问。
  • 数据最小化:每个层级仅包含其预定目的所需的数据。回收商不需要检测报告,监管机构不需要拆解说明。
  • 无原始数据导出:受限层级旨在提供对特定信息的访问——而非允许下载完整数据集。
  • 法规限制:只有法规明确要求的数据才必须提供,超出范围的信息属于自愿提供。

欧盟委员会实施法案(依第77条第9款须于2026年8月18日前颁布)将定义授予第三级访问权限的精确标准。在此之前,法规本身提供了框架:第77条第2款将“具有合法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列为授权方——这是一个有意收窄的定义。

静态数据与动态数据

电池护照中的数据并非全部以相同方式运作。DIN SPEC 99100区分了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这一区分直接影响访问层级。

静态数据

静态数据对于同一电池型号的所有单元都是相同的。它在产品注册时一次性录入,在电池生命周期内不会改变:

  • 化学体系和材料成分
  • 每kWh碳足迹
  • 回收含量
  • 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重量
  • 制造商信息

静态数据主要属于第一级(公开)——它描述的是产品,而非单个电池。

动态数据

动态数据针对每块电池是独特的,并在其生命周期内发生变化。通常来源于电池管理系统(BMS):

动态数据属于第三级(受限)。它与残余价值评估、梯次利用决策和安全回收相关——但不面向公众。

特性 静态数据 动态数据
适用范围 同一型号所有单元 每块电池独立
采集方式 注册时一次性录入 从BMS持续采集
示例 化学体系、碳足迹、重量 SoH、循环次数、容量衰减
访问层级 主要为第一级(公开) 第三级(受限)

在电池的整个生命之中由谁维护数据

责任划分明确,并且随电池一同转移。第77条第4款把责任落在把电池投放市场的经济运营者身上:由其确保护照之中的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最新。该运营者可以书面授权其他主体代其行事,例如某个服务商或维修合作伙伴。口头约定并不足够。

若电池为再使用而准备、被改用或被再制造,依第7款,该责任转移至以这一新形态把它投放市场的一方。而且这些电池需要一份与原电池护照相关联的新电池护照。由旧车用模组搭建的二次利用储能系统,在法律之上是一件带有自身标识的新产品,而不是换了状态的旧护照。一旦电池成为废电池,义务即转移至生产者或生产者责任组织。

法规并未把更新的触发条件表述为期限,而是表述为一种状态:信息必须是最新的。就老化状态这类动态字段而言,这在实践之中意味着:电池状态每发生一次变化,都需要有相应的记录。

数据存放在何处,您又如何取得

一个常见的误解:电池护照并非由欧盟保管。实施条例(EU)2026/1778 明确指出,数字产品护照体系建立在去中心化模型之上。护照数据留在经济运营者或其服务商之处;欧盟委员会的登记册基本上只保存唯一标识、商品编码,以及相应护照版本的加密哈希值。想查看护照的人,通过电池上的二维码或通过标识抵达数据持有方,而不是通过一个保存全部内容的欧盟数据库。

这对您有两点影响。其一,您的数据留在您手中,留在您所选择的基础设施之中。其二,其可获取性由您负责:若您的数据持有方宕机,护照便无法访问,而登记册也帮不上忙,因为内容并不在那里。

除二维码之外还预设了第二条路径,而它并不经由电池本身。生态设计法规第13条要求设立登记册,其中至少存放唯一标识,并明确包括依据第77条第3款所规定的电池唯一标识。第14条另要求设立可公开访问的网络门户,使相关方能够按照各自的访问权限检索并比较护照数据;该门户指向分散存放的数据,而非将其汇集。对您而言这意味着:护照仍留在您这里,但日后即便没有您的码,它同样可以被找到。

正当利益究竟如何核验?

诚实的回答是:这一点尚未确定。第77条第9款要求欧盟委员会在2026年8月18日之前通过一部实施法案,规定哪些人算作具备正当利益者、他们可以访问哪些信息,以及在何种范围内可以下载、共享、发布与再利用这些信息。该期限已过,而法案并未通过。

在这一点悬而未决期间,没有人能可信地提供一套针对第2层与第4层的现成核验机制。今天作出此类承诺的人,并不知道日后将以什么为衡量标准。您仍然可以做合理的准备:把您的字段沿附录十三的四个分组干净地分开,这样日后只需打开访问规则,而无须重建数据存储。

商业秘密的保护究竟在何处适用

网络之上流传着一种建议:以区间或汇总数值取代确切数字,商业秘密便得以保全。就电池护照而言,此说并不成立。附录十三逐字段规定了何者公开、何者仅限具备正当利益者查看;以汇总替代所要求的单项数值,法规并无此项安排。于此处取整者,并未履行义务。

明文写有商业秘密之顾及者,乃尽职调查部分:依第 52 条第 2 款,经济经营者向其下游买方提供相关信息之时,须对商业秘密与其他竞争顾虑予以适当考量;第 3 款就年度公开报告重申了同一点。故而该项保护所及者为供应链报告,而非护照的强制字段。这一分别,正是合法克制与遗漏填报之间的全部差异。

同一想法的第二种版本是:保留自有实测值,转而采用数据库的平均值进行计算。就电池特有的部件而言,这条路同样行不通。附件二第5点要求,阳极、阴极、电解质、隔膜与电芯外壳的全部活动数据,均须对应特定生产厂内制造的特定电池型号,并明确指出不得使用默认活动数据。生产同一型号的不同工厂的数据不得混用。定义部分也堵住了后门:经过横向汇总步骤的原始数据,视为二手数据。

缺少自有数据的代价写在第7条第2款之中。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以及容量超过2 kWh 的可充电工业电池,须带有标识,标明碳足迹以及该型号按生产厂所归入的性能等级。若以行业平均值计算,所得的也是平均值的结果,而非自有工厂的结果。优秀的产线若从不测量自身数据,恰恰白白让出了它本就拥有的优势。

DPP Hero的实践应用

欧盟电池法规的访问模型对软件解决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DPP Hero实施了DIN SPEC 99100的数据结构,并按如下方式映射三个访问层级:

  • 公开产品页面(第一级):每个已发布的产品都有一个包含所有第一级数据的公开页面——可通过QR码或直接链接访问。
  • 结构化导出(第二级):针对监管机构的查询,产品数据可以按照DIN SPEC 99100的结构化JSON格式导出——涵盖全部7个数据类别。
  • 受限数据(第三级):拆解信息、详细材料成分和动态数据在相应的数据类别中录入。公开产品页面仅显示第一级数据——受限字段明确标记为锁定状态。

分步指南展示了如何创建包含所有数据类别的完整电池护照。DPP Hero的7步结构直接遵循DIN SPEC 99100的布局——从识别信息(步骤1)到材料、碳足迹、尽职调查、循环经济、性能和标识。

时效义务,以及如何加以转移

护照并非一交了事的文件。第 77 条第 4 款要求将电池投放市场的经济运营者确保护照之中的信息正确、完整且保持最新。此项要求贯穿护照存续的全部期间,而非仅限于发布之日。

同一款亦给出了出路:其“可以书面方式授权其他主体以其名义行事”。实务之上,此类主体多为装配该电池的整车或设备制造商,或维护护照数据的服务商。关键在于书面二字:口头约定并不足够,且责任本身并不随之转移,仍归将电池投放市场者。

第 78 条则给出技术层面的推论:护照数据由负责的运营者或获授权的主体存储,且即便负责方不复存在,护照仍须保持可用。因此,凡转移维护事务者,应当在合同之中约定合作终止之时数据将如何处置。

再利用与二次生命:一份新的护照

当电池获得二次生命,例如用作固定式储能之时,原有护照并不会随之延续。第77条第7款在此十分明确:为再使用或再利用而准备的、已经再利用的或者再制造的电池,必须拥有一份新的电池护照,并与原电池的护照相互关联

由此在实践之中产生三点后果:

  • 新的标识,新的二维码。依据第3款,护照通过二维码取得,而该二维码与投放市场的经济经营者为电池所指定的唯一标识相关联。因此新护照需要自有标识,也就需要电池之上自有的码。原护照并不会消失,而是作为相互关联的前身继续存在。
  • 责任随之转移。第4款所规定的保持信息准确、完整与最新的义务,转由将再利用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经济经营者承担。从事再利用者由此自身成为护照责任方,不能再援引最初的制造商。
  • 一旦电池成为废电池,同一义务转由生产者、依据第57条第1款指定的生产者责任组织,或者依据第57条第8款选定的废物管理经营者承担。电池完成回收之后,依据第8款护照将被删除。

就访问权限而言,这正是第三级存在的真正原因:第77条第9款所列标准明确提及评估电池状态与剩余价值,以及在再使用、再利用、再制造与回收之间作出选择。凡是筹划二次生命者,都需要第一轮的数据,而受限层级正是为此而设。

违规会有什么后果

未履行电池护照及数据访问义务的企业,可能依据欧盟电池法规第93条受到处罚。该法规要求处罚必须有效、相称并具有威慑力;具体金额由各成员国自行规定,相关规定须在2025年8月18日前出台。详情请阅读我们的文章违规处罚指南

常见问题

竞争对手能否查看我的电池数据?

竞争对手只能看到第一级数据,即化学体系类别、碳足迹和回收含量等基本规格。详细材料成分(第三级)和检测报告(第二级)对竞争对手不可见。制造工艺、配方和供应商关系不属于电池护照的内容。

回收企业在电池护照中能看到哪些数据?

回收商属于第三级访问层级,可以获取详细的材料成分、拆解信息和安全协议。这些数据对于安全、高效地回收电池至关重要。具体范围将由欧盟委员会实施法案明确(须于2026年8月18日前颁布)。

受限数据的访问如何控制?

欧盟电池法规第78条将访问与附录XIII及第77条第9款实施法案所规定的访问权限挂钩。只有具有“合法利益”的个人和组织才能获得第三级访问权限。技术实现方式(数字证书、经验证的账户或其他机制)将在实施法案中具体规定。

访问层级是否已经具有约束力?

欧盟电池法规(EU)2023/1542自2023年8月起生效。第77条规定的电池护照义务将于2027年2月18日起对特定电池类型适用。关于第三级访问权限的实施法案,其法定期限为2026年8月18日;该期限已经届满,欧盟委员会仍未通过该法案,按照委员会的时间表预计在2026年第四季度通过(截至2026年8月21日)。

使用DPP Hero时我的数据会怎样?

DPP Hero是数字产品护照的创建和管理工具。您对产品数据保持完全控制。公开产品页面仅显示第一级数据。您录入哪些额外数据以及向谁授予访问权限,由您作为经济运营者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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