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Niels van Veen, Founder und CEO von DPP HeroNiels van Veen2026年4月14日9 min

电池护照标识:二维码、标签和符号

电池护照标识详解:自2026年起每块电池必须带有哪些标签与符号,为何二维码要到2027年2月18日才加入,以及在生产之中如何落实这两者。

电池护照标识:二维码、标签和符号

为什么电池护照标识必须是物理性的

电池护照标识不仅仅是一份数字数据表。电池护照本身是纯数字化文档,但访问该文档必须通过物理附着在电池上的二维码来实现。这是欧盟电池法规(EU 2023/1542)的明确要求。

紧凑型电池的标识方案,详见电动自行车与 LMT 电池护照页面。

其背后的逻辑很简单:如果电池护照仅存在于数据库中,那它毫无价值。检查员、回收商、市场监督机构和终端用户必须能够直接在实物产品上找到护照——无需了解内部系统,无需序列号查询,无需注册。一次智能手机扫描就应该够了。

法规第77条第3款规定:二维码必须直接附着在电池上,或者在技术上不可行时附着在包装上或随附文件中。电池本身具有优先权。

因此,电池护照标识是连接物理世界和数字数据记录的桥梁。以下内容涵盖二维码必须满足的要求、哪些额外标签是强制性的,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实施标识。

二维码:要求和规格

电池上的二维码不是随便一张贴纸。欧盟电池法规和DIN SPEC 99100定义了超越基本可扫描性的具体技术要求。

最小尺寸和放置位置

法规没有规定确切的最小毫米尺寸,但二维码必须在现实条件下可靠扫描。在实践中,这意味着:

  • 工业应用至少15 × 15毫米
  • 空间有限的电池(如圆柱形电芯)至少10 × 10毫米
  • 二维码周围至少4个模块宽度的静区(空白区域)
  • 放置在清晰可见的位置,安装后仍可接触

纠错级别

二维码支持四个纠错级别(L、M、Q、H)。对于电池应用,建议至少使用M级别(15%纠错)——Q级别(25%)更佳。电池会承受机械应力、振动和磨损。更高的纠错级别确保代码在部分损坏后仍然可读。

对比度和材料耐久性

二维码必须在电池的整个预期使用寿命内保持可读。这对以下方面提出了要求:

  • 对比度:黑色在白色上或同等对比度。彩色二维码有风险。
  • 紫外线耐受性:代码不能褪色——尤其是在户外应用(太阳能系统、电动汽车)中。
  • 耐化学性:不能被电解液、清洁剂或水分溶解。
  • 耐温性:工业电池在−20°C至+60°C的温度下运行。

编码信息

二维码必须链接到电池护照,而不是营销页面,不是通用产品页面。编码的URL应该是一个唯一的永久地址,通过该地址可以以机器可读的形式获取完整的电池护照。URL的结构方式在GS1数字链接章节中介绍。

2026年8月起的标识要求:总彩排

完整的电池护照从2027年2月18日起成为强制性要求。但扩展的标识要求已经从2026年8月18日起生效——这是制造商和进口商的一次总彩排。

从2026年8月起,以下信息必须物理附着在电池或其包装上

标识强制日期法律依据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2026年8月18日第13条第1款
电池类型和化学成分2026年8月18日第13条第1款
生产日期2026年8月18日第13条第1款
重量2026年8月18日第13条第1款
容量(Wh和Ah)2026年8月18日第13条第1款
CE标志2024年8月18日第19条和第20条(结合第38条第3款)
分类收集符号(划叉的垃圾桶)2025年8月18日第13条第4款
有害物质符号(Cd、Pb)2025年8月18日第13条第5款
链接到电池护照的二维码2027年2月18日第77条第3款

欧盟电池法规完整时间表显示:2026年8月起的标识要求涵盖了您为电池护照所需的几乎所有标签。唯一的例外是二维码本身——它晚六个月。利用这段准备时间来建立您的标识流程。

电池护照标识:强制标签和符号

物理电池护照标识远不止二维码。欧盟电池法规第13条定义了一系列强制标签,必须应用于每个受影响的电池。

链接到电池护照的二维码

二维码是电池护照的数字钥匙。它必须编码一个直接链接到完整电池护照的URL。通过此链接必须能够访问所有强制信息——从材料数据到碳足迹再到回收说明。使用DPP Hero创建电池护照时,您会自动获得一个永久URL和一个可打印的二维码

CE标志

CE标志确认电池符合适用的欧盟协调立法。它必须以可见、可读和永久的方式附着在电池上。最小高度为5毫米。对于太小而无法直接附着的电池,CE标志可以出现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

分类收集符号(划叉的垃圾桶)

划叉的带轮垃圾桶符号表示电池不得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必须分类收集。这一符号自旧电池指令(2006/66/EC)以来就为人所知,在新法规下仍然是强制性的。它必须覆盖电池最大表面的至少3%——对于非常小的电池,至少0.5 × 0.5厘米。

有害物质化学符号

如果电池含有超过0.002%的镉(Cd)或超过0.004%的铅(Pb),相应的化学符号必须放置在垃圾桶符号下方。每个符号必须覆盖至少垃圾桶符号四分之一的面积。

容量标识

电池的额定容量必须以瓦时(Wh)标示,对于某些电池类型还需要以安时(Ah)标示。该信息必须清晰可见且持久。

电池类型和化学成分

标识必须注明电池类型(如锞离子、镍氢)和具体的电芯化学成分(如NMC、LFP、NCA)。这些信息对于正确的处理、运输和回收至关重要。

制造商信息

制造商或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邮政地址必须出现在电池上。这包括公司名称、街道、邮政编码、城市和国家。这些信息对应于数字电池护照中存储的经济运营商信息。

生产日期和重量

生产日期(月份和年份)和电池的重量(公斤)必须标示在产品上。重量是指包括外壳在内的总重量。

标签之上究竟须载明什么

附件六 A 部分列出了每一块电池均须载明的一般信息:生产者的识别信息、电池类别与电池识别信息、生产地点、生产日期(月与年)、重量、容量、化学成分、除汞、镉、铅之外所含的危险物质、应使用的灭火剂,以及质量占比超过 0.1% 的关键原材料。其中依第 38 条第 6 款的电池识别信息,正是型号、批次或序列号的所在之处。

此外还有按电池类别而定的条目。依第 13 条第 2 款,可充电便携式电池、LMT 电池与起动电池须载明容量。依第 3 款,不可充电的便携式电池须载明在特定应用之中的平均最短工作时长,并明确标注“不可充电”。

对于“分类收集”符号,第 4 款给出了硬性尺寸:不得小于最大侧面面积的 3%,且不得超过 5 × 5 厘米。圆柱形电芯则不得小于表面积的 1.5%。若该符号将小于 0.47 × 0.47 厘米,则电池之上可不加标注,改为在包装之上以不小于 1 × 1 厘米印制。电池若含镉超过 0.002% 或含铅超过 0.004%,依第 5 款须在收集符号下方另加化学符号 Cd 或 Pb,其面积不得小于该符号的四分之一。

第 7 款规定了标注方式:须以可见、可读且持久的方式印制或刻蚀。唯有当电池的种类与尺寸不允许或不足以支撑之时,标识与二维码方可移至包装与随附文件之上。

另有两点在规划之中常被遗漏。其一是时间:依第 38 条第 4 款,生产者须自投放市场起十年保存技术文件与欧盟符合性声明;依第 41 条第 7 款,进口商亦然。因此,二维码所指向的内容,也须在同一期间之内保持可访问。其二是收集信息:所列的回收点取决于成员国及其生产者责任组织。若向多个国家供货,须逐国加以协调。

顺带一提,法规并未要求极性标识或禁止充电符号。二者来自一次电池的产品标准,而非电池法规。加以标注者,是出于安全或标准方面的考虑,并非第 13 条的义务。

标识耐久性

所有标识必须经受电池预期使用寿命的考验。这听起来理所当然——但在实践中这是最大的挑战之一。电动汽车中的动力电池预期使用寿命为10-15年。三年后就脱落的二维码贴纸不符合要求。

法规要求标识:

  • 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保持可见和可读
  • 不易去除(不能使用简单的纸质贴纸)
  • 能够耐受紫外线辐射、潮湿、化学品、温度变化和机械磨损

经过验证的材料

方法使用寿命适用于
激光雕刻永久金属外壳、动力电池
工业陶瓷标签20年以上固定式储能、工业电池
聚酯标签(PET)10-15年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
聚酰亚胺标签(Kapton)15年以上高温应用
纸质标签1-3年不适用于电池护照二维码

选择正确的标识材料应该列入每个制造商在截止日期前应完成的电池护照清单

GS1数字链接作为二维码标准

二维码可以编码任何URL。但DIN SPEC 99100为二维码中编码的URL推荐了一个特定标准:GS1数字链接

GS1数字链接将产品的GTIN(全球贸易项目代码)与单个产品的序列号组合在一个标准化的URL结构中:

https://id.example.com/01/04012345678901/21/SN12345

该URL全球唯一、机器可读,使当局和经济运营商能够无需专有软件即可找到电池护照。使用任意URL的普通二维码(例如https://company.com/battery/12345)在技术上可行——但第三方在不了解制造商URL结构的情况下无法解读。

GS1数字链接用于电池护照标识的优势:

  • 互操作性:供应链中的每个参与者都能读取和理解二维码
  • 机器可读性:自动分配GTIN和序列号,无需手动输入
  • 解析器功能:通过内容协商,同一URL可以提供不同格式——HTML用于人类阅读,JSON-LD用于机器处理
  • 面向未来:GS1是全球公认的产品标识标准

关于GS1数字链接及其在电池护照中作用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的GS1数字链接文章

标识的实际实施建议

要求已经明确——但如何在生产中实施?以下是电池护照标识实际操作的经过验证的方法:

规划放置位置

生产开始前在电池外壳上定义标识区域。该区域必须:

  • 安装后仍可接触(不被线槽或安装支架遮挡)
  • 为二维码、CE标志、垃圾桶符号、容量标识和制造商信息提供足够的空间
  • 维修技术人员无需拆卸电池即可接触

整合标签设计

与其为每个强制元素单独粘贴标签,不如采用整合式标签设计。一个铭牌或标签区域可以汇总所有强制信息:

  • 二维码(左上或右上,醒目位置)
  • CE标志和垃圾桶符号(相邻放置)
  • 包含制造商、类型、化学成分、容量、重量、日期的文字区块
  • 有害物质符号(如适用)放置在垃圾桶符号下方

同步数字和物理数据

物理标签上的信息必须与数字电池护照中的数据一致。物理标识与数字记录之间的差异(例如容量标识不同)可能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导致异议。

在DPP Hero中,您只需在一个中央位置输入所有产品数据,然后将其导出为数字电池护照和铭牌的基础数据。这避免了物理和数字标识之间的不一致。

整合到生产工作流程

将标识整合到您现有的生产工作流程中:

  • 数据生成:序列号和二维码URL在生产期间生成
  • 打印触发:标签在生产线上打印(激光雕刻或标签打印机)
  • 质量检查:打印后自动扫描以验证可读性
  • 数据上传:同时创建或更新数字电池护照

越早建立这一流程,截止日期前的工作量就越少。电池护照强制日期几乎没有留给临时调整的空间。

自2027年起每一块电池都需要二维码

这一点常被简化为护照所涉的三类电池。但第13条第6款写的是:自2027年2月18日起,所有电池都带有二维码。不同的只是指向何处。

  • 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容量超过2 kWh 的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指向第77条所规定的电池护照。
  • 其他所有电池:指向第18条所规定的欧盟符合性声明、第52条第3款所规定的尽职调查报告,以及第74条第1款 a 至 f 项所规定的废物预防信息。
  • 起动电池另加:指向依第8条计算的、活性材料之中所含回收钴、铅、锂或镍的数量。

条文结尾还有一项容易被忽略的要求:这些信息必须完整、最新且准确。指向一份过时符合性声明的二维码,并不能免除义务。

为什么没有汞的符号

熟悉旧电池指令的人,会在标签之上寻找 Hg 标记。新法规之中没有它,而且有其逻辑上的原因。第13条第5款只要求在镉含量超过0.002%、铅含量超过0.004% 时标注化学符号。而汞依附录一被限制在0.0005% 的质量分数之内,远低于任何标注门槛。一块符合限值的电池,根本达不到该门槛。

实践之中:不要印 Hg 符号。它并非必需,而且会构成错误标识。

统一的标签格式尚未出台

第13条第10款规定了一部实施法案,用以确定标识的统一规格与标签格式。在它出台之前,并不存在您可以或必须遵循的官方版式。第13条之下的若干标识义务甚至系于其上:第3款自2026年8月18日该法案生效之后18个月起适用,以较晚者为准。

您仍然可以做准备:电池之上的位置必须足够,而附录六 B 部分与 C 部分的要求已经确定。分类收集标志至少须占最大一面的3%,上限为5 × 5 厘米;圆柱形电芯则至少占表面的1.5%。若您现在正在重新制作标签,请把这些面积预先规划进去。

另外两项标识:碳足迹标签与安全信息

在附件六的标签之外,法规还设有第二种实体标识,常与护照相混淆。第 7 条第 2 款要求电动汽车电池、容量超过 2 kWh 的可充电工业电池以及 LV 电池带有“清晰可见、可读且不可擦除”的标识,显示该电池的碳足迹,并载明该型号按生产厂所属的性能等级。这是印制于电池之上的内容,而非仅仅是护照之中的一个字段。

该项尚未生效。碳足迹相关义务取决于欧盟委员会尚未颁布的方法学与格式法案,而欧盟委员会 2026 年 8 月 15 日的指引明确将碳足迹声明与碳足迹标签列为自 2027 年 2 月起无须填写。今日不妨预留标签版面,但不应对外宣称该义务业已生效。

第二项补充涉及内置电池的设备。依第 11 条第 1 款,此类产品须随附关于电池使用、拆卸与更换的操作说明与安全信息。同样的信息还须在公开网站之上,以持久且易于理解的形式向终端用户在线提供。凡型号一经停产、二维码即指向空处者,均不符合此项要求。

个体标识符:须符合哪一项标准

二维码是其一半,其背后的标识符则是另一半。第 77 条第 3 款载明其应当遵循者:“二维码与个体标识符应符合 ISO/IEC 标准 15459-1:2014、15459-2:2015、15459-3:2014、15459-4:2014、15459-5:2014 与 15459-6:2014,或与之等效的标准。”

该系列标准涵盖运输单元的唯一标识符、注册程序、通用规则、单件产品、可循环运输单元以及产品分组。实务之上的关键在于其后果:标识符按单台适用,而非按型号。若某一护照对同一型号的全部单品使用同一标识符,即不符合该项要求。

因此,在选定编号方案之时,应当核查两点。其一,其是否符合上述某一标准,或与之等效。其二,其是否为未来数年的产量留有余地。一个被重复签发的标识符,比没有标识符更糟,因为此时将有两块电池指向同一份护照。

警示:电池法规要求什么,又不要求什么

许多电池之上印有关于火、水或儿童的警示符号。电池法规并未要求这些。其所要求者更为狭窄,可归为三点。

其一,依附件六 A 部分第 9 点,应使用的灭火剂须载于标签之上。这是唯一与火相关的强制条目。

其二,第 19 条第 4 款明确允许在 CE 标志与识别号之后,“于适当情形之下,附加象形图或其他标识,以提示与电池的使用、贮存、处理或运输相关的特殊风险、特殊用途或任何危险”。是允许,而非要求:加印警示象形图,出于产品安全考虑,或依其他法规而来。

其三,依第 11 条第 1 款,内置电池的设备须随附关于使用、拆卸与更换的操作说明与安全信息,且同样的信息须持久在线提供。温度与贮存方面的提示应当置于此处,而未必置于标签之上。

法规并不包含的是:关于儿童安全的警示义务。“火灾危险”一词在其中根本未曾出现,而“儿童”仅出现于尽职调查规则之中的童工议题。此类警示来自产品安全法,虽属合理,却并非满足了电池法规的某项要求。

常见问题

二维码必须在电池上,还是包装上就够了?

欧盟电池法规优先要求直接附着在电池上。只有当电池尺寸使直接附着在技术上不可行时,二维码才可以放置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对于动力电池和工业电池,直接附着通常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

如果二维码变得无法读取怎么办?

如果二维码在电池使用寿命期间变得无法读取,经济运营商违反了法规的标识义务。这可能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导致纠正措施。这就是为什么选择耐久的标识方法(激光雕刻、聚酯标签)至关重要。

电池护照使用哪种二维码格式?

法规规定二维码为数据载体(第77条)。编码内容应遵循GS1数字链接标准,该标准在URL结构中编码GTIN和序列号。从技术上讲,它是符合ISO/IEC 18004的标准二维码。

标识要求也适用于2 kWh以下的电池吗?

一般标识要求(CE标志、垃圾桶符号、容量、制造商信息)适用于所有电池类别。数字电池护照以及链接到护照的二维码从2027年2月起对2 kWh以上的工业电池、动力电池和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强制执行。对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电池(LMT),适用相同的截止日期。

我可以用DPP Hero生成二维码吗?

DPP Hero为每个发布的产品自动生成一个链接到数字电池护照的二维码。您可以将此二维码下载为PNG或SVG文件,并将其集成到您的标签设计中。分步指南展示了从数据输入到可打印二维码的完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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